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日期:20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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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户籍居民的非广东户籍子女却不能在广东高考)
??2018年高考报名在即,有深圳市民向我们反映广东户籍居民的非广东户籍子女不能在广东高考的问题。据称,双非子女(父母均为外地居民)可以在广东参加高考,而同等条件下(父母一方有稳定工作、社保3年)的单非子女(父母中一方为广东居民另一方为外地居民)却不能在广东参加广东高考的问题。?
???据该市民反映的情况:孩子非广东户籍,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学籍全在深圳;孩子母亲非广东户籍,有稳定工作但社保未达3年,有深圳居住证亦未达连续3年(之前有10年有效长期居住证,但深圳居住证新政后的新居住证未达3年,事实上,3年有效期的新版深圳居住证基本是不可能的事,而旧居住证说废就废了);该市民即孩子父亲,自2002年1月入深户,有稳定工作和社保(肯定超过3年)。
???该市民认为孩子很显然满足广东省教育厅等部门签发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七条第1-6款之要求(孩子和孩子母亲非深户,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而他本人是多年深圳户籍,有工作和社保,孩子在深圳中考并有完整高中学籍),理所应当能在深圳报名参加高考,然而老师说这种情况下,孩子不可以在深圳报名参加高考,必须“父母亲都是外地农民工”,深圳市教育局招考办高考科也称是“按照省厅的文件来讲,不行”。
???深圳市教育局的解读虽然不能令人信服,但好像也说不出什么问题,毕竟他们是依据“省里的文件”。而广东省教育厅文件的第七条第3款为:“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该文件确实并未说明是“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或居民身份证......”很显然,这在执行上就出现了本地居民身份证不敌居住证的咄咄怪事,文件本身有疏漏或者解读有问题。
???国务院、教育部、广东省政府、教育厅出台相关文件,本是根据实际情况,便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的,但上述文件或解读显然没有考虑到家长一方为广东户籍的非广东户籍子女的高考报考情况。难道一方为广东户籍的家长在广东参加的工作不算工作、缴的社保不是社保、广东身份证不敌广东居住证么?于情于理,在同等条件下(双亲一方有稳定工作、社保3年),单非子女(双亲中一方为广东居民另一方为外地居民)跟双非子女(双亲均为外地居民)相比,在广东高考这个问题上,不说比双非子女优先,但至少不应该更受到歧视吧?
???高考是民生大事,类似的问题应该也不是个案。按照惯例,高考报名在11月份,时间又特别紧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解铃还须系铃人,相关部门是不是应该倾听一下民众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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